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让每个老师形成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3月25日中午我园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培训活动。主讲人武老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向教师们进行了讲解和说明,并结合近些年来发生的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不力而发生的一些案例和一些不良现象进行了剖析。
通过学习,教师们进一步了解了应怎样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如应做到保护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等知识;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教师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等。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应为他们创造学习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他们自尊心不受到任何伤害,人格不受到侮辱。《未成年人保护法》更进一步强化幼儿园老师的责任和保护孩子的意识,在工作中我们应该时时刻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和家长、社会共同维护孩子们合法权益!